在一个展会中,购买者试图加强同两个特殊群体的联系:卖方和其他采购者。通过与产品的卖方和其它的购买者和使用者的交谈,购买者对己方在购买过程中的地位 可获得进一步的确认。尤其是在一种大型的工业性的交易中,在有两个或三个极其重要的供应者的情况下,买方会希望有更多地参与,会寻求更高层次的互动合作关系。工业展中这种关系建立的重要性在鲁斯瑟和科里最近的研究中得到了强调。他们将这种最初的联系作为提高购买者的满意度的必需条件。尽管展会并非一个长期场所,但他却常是为双方提供最初联系的地方,从而为其基于共同利益的长期关系和合作行为的形成和维持奠定基础。
南京展览设计的展厅展台的牢固性:在有的展会中,参展商展台突然坍塌,势必造成不必要的矛盾与纠纷,这些都是参展商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在展厅搭建、展台搭建中最应该注意的就是材料结构的牢固性,如吊顶灯箱的牢固性与安全性,应该多检测一下,不要用应该可以或者是差不多来判定,要以完全没有问题来结束结构搭建的操作。
展台搭建美工画面知识,如果展览设计师都能清楚的了解,那么在设计展台画面的时候就会节省大量与展览工厂核对及修改的时间,展台制作搭建进度也会顺利进行;对于展览工厂而言掌握了这些展台搭建美工画面知识,能更好的帮助展览设计公司搭建出客户满意,认可的展台项目。展台搭建常用画面材料:写真、灯片、刀刮布、喷绘布、软膜等;写真画面分辨率不得低于72像素;灯片、软膜、刀刮布分辨率最佳为80-150像素,分辨率最低不得低于72像素,这里得注意的是灯片常规宽度尺寸为1.5米,超过这个宽度就得拼接;喷绘布分辨率根据大小尺寸而定,30-40像素都可以。
展览搭建布展资质认可适用于在展览中心从事展览搭建布展的展览工程设计及承建单位(包括自行搭建展位的参展企业)。参展企业须按照展览中心展会布展工作总体要求和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安排布展施工,并须选用通过展览中心展览搭建布展资质认可的展览承建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具体实施。凡未获展览中心展会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可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展览中心承接或进行展览布展施工。展览中心展览工程部一律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可的展会布展施工单位报图。
很多参展商甚至忽略了最基本的公共活动。因此,那些进行了恰当的公关活动的公司就赢得了更多的成功机会。其次,与传统的公关活动相比,在展会上组织公关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了解不同的公关方式会为贵公司提供更多的公关机会。在展览会是宣传贵公司以及产品,这只是贵公司进行公关关系活动的一个延伸。你可以一用相同的手段,把展会和公司促销活动融合到广泛的公共关系计划中。因此,某种程度上讲,展会上的公司活动也只是公司商务活动的一部分。然而,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
展览设计要新颖,有视觉冲击力,能吸引客户前来参观。其次,展览设计要包含必要而不突兀的信息量,把最关键、最能代表企业和产品特性的内质表现出来,也就是展台、展厅风格要与企业形象和产品特质在视觉和内涵上达成吻合,准确传达参展企业的意图。最后,展览设计要具有充足的内部工作功能,展览、办公、储藏、洽谈场所要布局合理,也就是既要“好看”,还要“好用”,有助于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会展经济,是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指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议和展览、展销,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它不仅能带来源源不断的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直接推动商贸、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创造商机,吸引投资,同时还能拉动其它产业的发展。更值得一提的是,会展经济能够促进城市的发展,提高城市的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
展台的计划共同与漂亮的同时,安全疑问要放在首位。如今的举行商都期望自个的展台与众不一样、有出其不意的作用,这么一来就使得现代化展会中的展台甚至展会自身都进入了一个高标准南京展台建立的年代。展台在计划时要防止方式太过单一,尽管资料都是相同的,能够确保在不一样展会上的展台是各不相同。需求南京展台建立者有丰厚的展台计划经历,同时想象力要丰厚。这么才干建立出新颖和共同的展台。
要达到参展目的,只把自己展示给观众是不够的。很重要的一点,是参与组织展览会的人,需乐于与陌生人交谈并了解他们的需要。不必须趁参展的大好机会,了解整个行业的发展情况、竞争对手的营销战术以及研发重点。展览会结束之后,往往会出现懈怠心理,就像打了一场硬仗后只想休息,展后跟进工作通常被忽略。这是参展的大忌。忽视展后的跟进工作,只会使前期努力付诸流水。参展商应于展览会开幕前建立时间表,以便每日跟进工作,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的跟进会让客户感受公司的诚意,也有助于参展商了解展会期间所签订单有多少可以履行。
展览会成为发生投诉事件较多的一种场合的时候,他们就会对展览会主办者提出要求,必须千方百计地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件。至于有关会展业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由于许多工作还有待深入地调查和研究,所以主管部门尚需要时间提出一个全面的和具体的管理办法。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全国未成立统一的会展业协会组织。但是,一些地方性的会展业行业协会组织已经陆续建立起来,并且有的协会已经开始重视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作为一些展览会项目,特别是一些品牌会展项目的所有者,国内展会组展商最为关心的是展会项目如何不要被仿冒和克隆,也就是关于展会的题目和内容不断地、经常地发生重复、雷同的问题。在他们看来,形成品牌的展会和已经成型的展会都应当算做拥有“展会创意”的“知识产权”而受到保护,光有对展会会标的注册不够,还应对展会的名称进行保护。